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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网上连锁店”加入就赚钱有网上传销之嫌
网族理财频道 http://lc.GDyes.com  时间: 2006-09-17   责任编辑:Round

 
 
 
    工商部门提醒:“爱可欣”具有传销特征

  “在网上开连锁店就可以挣钱,“爱可欣”到底是不是传销?”近日,陆续有读者来电反映,遇到朋友、同事向他们推荐这种挣钱办法时,心里总有一些怀疑。

  沈阳读者张云(化名)告诉记者,她是上周才第一次听说“爱可欣”这个词,同事不断游说她参加,并信誓旦旦地说不是传销。
如果张女士第一次加入,只需购买一套价值1866元的产品,在网上输入个人相关资料以及推荐人的会员号,就可以在网上自动产生一个会员号,即网上商店;如果自己同时购买三套产品,或者在42天内推荐其他两人购买,则在网上形成一个连锁店。如果她推荐的两人也发展了各自的客户,自己也会按一定比例获得收益。

  张女士说,同事告诉她“爱可欣”是一家在美国注册的公司,所有产品将从国外邮寄给自己,收益也由对方从卡上结算给自己美金。同事告诉她,该公司在沈阳并没有分公司或办事处,但有几名业绩高的人租房授课,传授相关经营知识。同事强调这是电子商务,与传销根本不同,但她心里还是没底。

  在读者提供的资料上,记者看到“爱可欣的奖金制度”:“如果您在网上开店,就可以开拓无数分店,别人在您介绍下购买一套产品,您将首先获得一项开拓奖。”根据这种奖金制度,入行者只要介绍两人A、B参加,当周即可各获得30美元,同时又产生奖金碰对奖(销售分成)33美元,以此递进,如果A、B又继续发展第二层、第三层……最先入行者将累积奖金,收益最高的仍是塔尖的人。

  记者通过“Google”搜索“爱可欣”共得到1000余个查询结果,看到其中有这样的内容:“爱可欣的创业机会适合每一个人。它既不销售产品、也不需庞大的资金、无需任何学历,没有任何风险,只要有坚定的信念和自信心,将计划付诸行动,就是成功的第一步。”

  沈阳市工商局一位长期从事打击传销的人士告诉记者,从张女士提供的资料和反映的情况来看,“爱可欣”具有传销的两个显著特征,即首先需要一定的“门槛费”,多以购买商品出现;其次是层层发展下线模式,收益主要来源于下线的加入和奖金投入,呈“金字塔”形状,金字塔上端的人永远是收益的最大赢家,甚至是依赖下线不劳而获。这种经营方式并不是以销售产品为直接赢利,而是“人群战术”。

  这位人士提醒,“网上连锁店”是完全虚拟的东西,并没有实质的基础,尽管社会上有人以“直销”为此开脱,但在没有直销法出台的依据下,这种经营方式不应推广,而且交易完全在私下进行,还会产生税收流失等诸多问题。其行为在网上进行,具有较强的隐蔽性。本报对此将继续关注。

 

 

来源:辽沈晚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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